最新動態

NEWS

公告訂定本基金會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2023.07.11
壹、公開徵求計畫
於年度預算案通過後,依據董監事會議建議之方向修正,始於基金會網站公開徵求對外補助之計畫案。

貳、計畫提案及審查
一、基金會研提之計畫案,皆參酌國內外相關資訊,依相關資料徵詢業界及學界專家後提出構想。
二、經由會內董監事(組成函括產業界及專家)於前一年度審查執行方向。
三、經審議後依建議修正方向,再依此公開徵求提案(含括效益衡量指標之構想書)。
四、委請外部專家審查構想書並依建議修正並填覆計畫審查意見及回覆說明後提出完整計畫書。
五、計畫書提經董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執行。

參、期中審查作業
一、期中審查前一週
(一)由基金會排定相關出席人員行程。
(二)執行單位將「期中報告書」以 E-mail 方式寄送至業務負責人員。
二、期中審查日之內容查核(計畫起始日至期中審查日)
參與人員:
1.計畫承審單位:外部審查委員、基金會內部人員。
2.執行單位:計畫主持人及相關人員。
三、計畫審查程序
(一)期中審查後:執行單位必須依據委員期中審查結果及建議事項,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修正,並待基金會確認後,膠裝1本期中報告及第二期款補助證明(單據)聯同公文函寄至基金會(封面及內頁績效表須加蓋執行單位大小章)。
 
肆、期末審查作業
一、 期末審查前一週
(一)由基金會排定相關出席人員行程。
(二)執行單位將「全程結案報告書」以 E-mail 方式寄送至業務負責人員。
二、 期末審查日之內容查核
(一) 參與人員:
1.計畫承審單位:外部審查委員、基金會內部人員。
2.執行單位:計畫主持人及相關人員。
(二) 計畫審查程序
(三) 減價驗收:經審查委員認定部分工作未完成或完成但與原規劃不符,由審查委員依上述工作項目所占計畫權重建議全程補助款總 經費之減價比例,且基金會得依契約規定逕為經費調減,如 減價經費與調減經費之總額超出補助款尾款上限,執行方應於基金會書面通知後 10 日內返還溢領之補助款,逾期者基金會得依約請求償還。
(四) 審查後:執行單位必須依據委員全程結案審查結果及建議事項,於審查日後依補正期限內完成修正。
分享: 分享至臉書 分享至Line
上一則 下一則
財團法人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
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5樓之1
財團法人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雜糧發展基金會
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5樓之1
TEL:(02) 2321-7314
FAX:(02) 2357-8805
E-mail
get.tgfdf@hibox.hinet.net